7 第 7 章
沈椿恨不得扑上去咬死他,抄起脚边的石头块儿就冲他砸了过去:“你再敢胡说一句试试!”
陈元轶侧身避开,唇角一挑,还想说话,沈椿已经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
他下意思地抬步想拦,但想到她如今身份今非昔比,稍顿一下之后,又按捺住了。
不过片刻,代王从垂花门后绕了出来,饶有兴致地问:“我方才瞧你和谢家那位小夫人聊的火热,怎么?你竟和她认识?”
陈元轶一笑:“王爷忘了,我们是同乡。”
代王上下打量他几眼,笑着摇了摇头:“只怕不止是同乡那般简单。”
陈元轶道:“王爷英明。”他附耳过去,低声说了几句。
代王眼睛一亮,笑容玩味:“你和那位谢夫人竟有这等渊源。”他哈哈一笑:“上回是我疏忽,这把合该他谢钰栽我手里。”
陈元轶迟疑了下,似乎有些不情愿:“王爷的意思是...要把谢钰夫人曾为我之侍妾的事儿公之于众?”
代王轻轻摆手:“那多无趣,最多是让谢钰丢些脸面罢了。”他手指轻点下颔:“让我想想,怎么走这步棋。”
他又问:“她曾为你侍妾的事儿,你手头可有实证?”
陈元轶拱了拱手,微笑:“王爷放心,我当初为了让她妥协,自然费了一番手脚。”
......
回去之后,沈椿就有些心神不宁的,但她现在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啦!她现在是谢钰的夫人,见过皇帝大老爷,见过王爷,早已经不是当初乡下的
再说了,当初明明是陈元轶用各种毒计陷害她,威逼她就范,她又没做错事,更不曾真当了陈元轶的妾,她有什么好怕的!
陈元轶要是敢出去胡说八道,她就敢告她诬告,最好让谢钰把他抓起来乱棍打死!
沈椿心里安生多了。
正好谢钰也在这时候回来,他难得没什么公事,便在寝院处理一些杂事,长乐拿了一沓拜帖过来,需要他落款签名。
虽然他名字只有两个字,但拜帖却有一百来张,谢钰换了只细毫毛笔,俯在桌案前认真地写字。
他写了约莫十来张,衣袖忽然被人拽了拽,他手腕一顿,就见沈椿眼巴巴地站在他身后。
他问:“何事?”
沈椿眼睛亮亮的:“我来帮你签名吧。”
见谢钰轻轻挑眉,神色有些怀疑,她一脸认真地道:“我现在会写你的名字了,我专门练过。”她简单的字认得差不多了,今天刚开始学写字,第一个练得字就是谢钰的名字。
她这两天出门,也见了一些别家的夫人,多少了解了一些高门规矩,正常情况下,新妇进门,都是要先见过家中亲戚,然后跟着婆母学习家中规矩,和丈夫出门待客,帮着交际应酬等等。
她呢?谢家的亲眷她几乎没见过,大婚这五天,她就窝在院子里,想出门走动都不知道找谁,长公主不喜欢她,甚至连拜见都不叫她拜见,更别说提点教导了,谢钰倒是没拒绝带他出门,但也不曾跟她交代过他的任何事,他的差事,他的人际,他的喜好憎恶,她都一无所知。
其实她这五天过得相当清闲,但这种清闲让她十分不安,就是她在乡下的时候新娘进门也得跟着学东西呢,谁家新妇进门婆家啥也不教啥也不学的?除非他们没打算认这个媳妇儿。
虽然出门在外谢钰都是全力护着她的,但她能感觉到,谢钰护着的是‘妻子’的这个身份,而不是因为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也就是说,换个人当他的妻子,他依然会如此,这是他的原则。
更别说俩人现在连同房都没有,谢钰对她完全没半点兴趣。
她有种随时会被抛弃,随时会被取代的惶恐,忍不住想要找些事情做,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
谢钰想了想,抽出一张宣纸递给她:“写出来我看看。”
沈椿信心满满地从笔架上取出一只最细的毛笔,悬腕用力,认认真真地写下了‘谢钰’两个字,兴冲冲地抬头:“我写的怎么样?能代你落款了吗?”
看着那歪歪扭扭的笔画,缺胳膊少腿的部首,谢钰双唇动了动,下意识地调开目光,似乎不忍直视。
沈椿在他的沉默里得出了答案,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垂下脑袋:“不好看吗?我练了好久的。”
谢钰从她手里接过笔:“我自己写便是。”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完全没用的,沈椿围着他转了几圈,不甘心地道:“那你饿不饿?你喜欢吃什么啊?我去给你做。”
谢钰神情好似极为专注:“不饿。”
沈椿好像一只围着主人转来转去的猫儿:“那你渴不渴?要喝茶吗?”
他眼皮甚至未抬半下:“不渴。”
沈椿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勤快小孩,并且坚信勤能补拙,她不死心地问:“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你的?”
谢钰居然微微颔首:“有。”
沈椿眼睛一亮,追问:“什么什么?”
谢钰瞟了她一眼:“安静。”
她在这儿献半天殷勤,谢钰还真做到了八风不动,半点反应也没有。
沈椿一下子蔫了。
平日里早该完成的事,现在还没写完一半,谢钰目光投向一张拜帖,上面有他分神误写的错字——他,谢钰,写错了自己的名字。
他面无表情地一拂衣袖,这页拜帖便不动声色地飘进了纸篓里。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谢钰写到傍晚,又看了会儿书,直到入睡的点儿了,他才起身:“我去外院了。”
在查清楚她的身世之前,谢钰暂时不打算和她同房,因为第二晚被沈椿摸了几把,谢钰一晚上都未睡好,所以他这几日宁可去床铺坚硬的外院就寝,活像一个死守贞 操的贞洁烈男。
沈椿也不敢发表意见,等他收拾好床褥,她忽然问了句:“你明儿早上是五更上朝吗?”
谢钰的婚假一共有五天,今天就是最后一日,明天就该继续当差了。
谢钰有点诧异她会这问这个,回首看去一眼:“不错。”
沈椿哦了声,再没说什么。
虽然是五更上朝,但谢钰四更就得起床洗漱更衣,等他收拾停当跨出院门,发现沈椿居然捏着两团油纸包在院门处等着。
谢钰敛眉,神色不悦:“我似乎告诉过你,外院不可随意出入,若要进来,也得派下人先来知会一声。”
沈椿本来一副兴冲冲的表情,被他训了一句,有些委屈地扁扁嘴巴:“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她揭开两个油纸包,里面放着两个热气腾腾的饭团:“我听说你们上朝的时候没得饭吃,所以赶早起来给你做了两个饭团,你先垫吧垫吧。”
谢钰愣了下。
上朝的时间是在五更,自然是没空吃早饭的,谢钰也早习惯了空腹去上朝。
那两个饭团,一个洒了杏干果脯,闻着有股清甜的香气,一个裹了熏肉腊肠,润润地泛着油光,她大概是拿不准他的口味,所以做了一甜一咸两种。她着意捏的小巧,方便他携带。
他顿了顿:“为什么早起给我做饭团?”
沈椿对他的问题反而疑惑:“我总不能让自己相公饿着肚子去当差吧?”她很是讲究地道:“早饭晚吃或者不吃,对肠胃都不好。”
“相公...”谢钰生涩地把这二字重复了一遍,伸手接过:“多谢。”
他停了会儿,略有生硬地补上称谓:“娘子。”
沈椿听他这话怪郁闷的:“一家人,客气啥。”
饭团热腾腾得熨帖着手心,谢钰还想说什么,又觉着别扭。
他不自在地道:“改日送你去谢家女学念书吧。”
......
谢钰下朝之后,长乐便与他报道:“陈侍郎那位夫人还是守口如瓶,一丝话风都不肯往外漏。”他不免嘿了声:“这夫人也奇了,妾室和私生子都踩到脸上了,她竟还护着陈侍郎和陈家。”
他不免嘀咕:“枉费您一番好心,为了庇护她,特地把她弄到咱们谢家女学当先生。”
谢钰微拧了下眉,却并不多言:“陈元轶查的如何了?”
他又递了封密函上来:“这个私生子倒是查出点眉目来,此人因是娼妓所出,虽得陈侍郎疼爱,身份却是见不得光的,所以自小养在边陲小城,也是因为年前嫡长子病故,陈家后继无人,陈夫人不得已松口让他进府入宗祠,不过大抵是因为身份微贱的缘故,他性子阴狠残暴,在家中便常虐打奴仆,倒因此合了代王的胃口。”
他轻哼了声:“这人在小城里当土霸王当惯了,没少干些欺男霸女的事儿,如今年不过十九,身边貌美丫鬟就有十数个,听说当初在小城住着的时候,家里还有一妾室...”
谢钰轻挑眉:“妾室?”
他内宠颇多,却都是丫鬟侍婢之流,未曾过明路,可见他虽好色,却并不把女色放在心上,那女子既然能成为他过了明路的妾室,应该是极得他宠爱的。
长乐撇了撇嘴,表情嫌恶:“他今日在酒肆和人闲聊时说,他那宠妾腿侧有一颗桃花痣,最是得他喜爱,真是放荡!“
谢钰也微微皱了下眉:“既然这女子如此得宠,那她人现在何处?为何不曾跟随陈元轶来到长安?”
长乐呆了呆:“是我疏漏,不曾细查这女子,小公爷是想深入查一查吗?”
“反常即为妖。”谢钰淡淡道:“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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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意思地抬步想拦,但想到她如今身份今非昔比,稍顿一下之后,又按捺住了。
不过片刻,代王从垂花门后绕了出来,饶有兴致地问:“我方才瞧你和谢家那位小夫人聊的火热,怎么?你竟和她认识?”
陈元轶一笑:“王爷忘了,我们是同乡。”
代王上下打量他几眼,笑着摇了摇头:“只怕不止是同乡那般简单。”
陈元轶道:“王爷英明。”他附耳过去,低声说了几句。
代王眼睛一亮,笑容玩味:“你和那位谢夫人竟有这等渊源。”他哈哈一笑:“上回是我疏忽,这把合该他谢钰栽我手里。”
陈元轶迟疑了下,似乎有些不情愿:“王爷的意思是...要把谢钰夫人曾为我之侍妾的事儿公之于众?”
代王轻轻摆手:“那多无趣,最多是让谢钰丢些脸面罢了。”他手指轻点下颔:“让我想想,怎么走这步棋。”
他又问:“她曾为你侍妾的事儿,你手头可有实证?”
陈元轶拱了拱手,微笑:“王爷放心,我当初为了让她妥协,自然费了一番手脚。”
......
回去之后,沈椿就有些心神不宁的,但她现在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啦!她现在是谢钰的夫人,见过皇帝大老爷,见过王爷,早已经不是当初乡下的
再说了,当初明明是陈元轶用各种毒计陷害她,威逼她就范,她又没做错事,更不曾真当了陈元轶的妾,她有什么好怕的!
陈元轶要是敢出去胡说八道,她就敢告她诬告,最好让谢钰把他抓起来乱棍打死!
沈椿心里安生多了。
正好谢钰也在这时候回来,他难得没什么公事,便在寝院处理一些杂事,长乐拿了一沓拜帖过来,需要他落款签名。
虽然他名字只有两个字,但拜帖却有一百来张,谢钰换了只细毫毛笔,俯在桌案前认真地写字。
他写了约莫十来张,衣袖忽然被人拽了拽,他手腕一顿,就见沈椿眼巴巴地站在他身后。
他问:“何事?”
沈椿眼睛亮亮的:“我来帮你签名吧。”
见谢钰轻轻挑眉,神色有些怀疑,她一脸认真地道:“我现在会写你的名字了,我专门练过。”她简单的字认得差不多了,今天刚开始学写字,第一个练得字就是谢钰的名字。
她这两天出门,也见了一些别家的夫人,多少了解了一些高门规矩,正常情况下,新妇进门,都是要先见过家中亲戚,然后跟着婆母学习家中规矩,和丈夫出门待客,帮着交际应酬等等。
她呢?谢家的亲眷她几乎没见过,大婚这五天,她就窝在院子里,想出门走动都不知道找谁,长公主不喜欢她,甚至连拜见都不叫她拜见,更别说提点教导了,谢钰倒是没拒绝带他出门,但也不曾跟她交代过他的任何事,他的差事,他的人际,他的喜好憎恶,她都一无所知。
其实她这五天过得相当清闲,但这种清闲让她十分不安,就是她在乡下的时候新娘进门也得跟着学东西呢,谁家新妇进门婆家啥也不教啥也不学的?除非他们没打算认这个媳妇儿。
虽然出门在外谢钰都是全力护着她的,但她能感觉到,谢钰护着的是‘妻子’的这个身份,而不是因为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也就是说,换个人当他的妻子,他依然会如此,这是他的原则。
更别说俩人现在连同房都没有,谢钰对她完全没半点兴趣。
她有种随时会被抛弃,随时会被取代的惶恐,忍不住想要找些事情做,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
谢钰想了想,抽出一张宣纸递给她:“写出来我看看。”
沈椿信心满满地从笔架上取出一只最细的毛笔,悬腕用力,认认真真地写下了‘谢钰’两个字,兴冲冲地抬头:“我写的怎么样?能代你落款了吗?”
看着那歪歪扭扭的笔画,缺胳膊少腿的部首,谢钰双唇动了动,下意识地调开目光,似乎不忍直视。
沈椿在他的沉默里得出了答案,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垂下脑袋:“不好看吗?我练了好久的。”
谢钰从她手里接过笔:“我自己写便是。”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完全没用的,沈椿围着他转了几圈,不甘心地道:“那你饿不饿?你喜欢吃什么啊?我去给你做。”
谢钰神情好似极为专注:“不饿。”
沈椿好像一只围着主人转来转去的猫儿:“那你渴不渴?要喝茶吗?”
他眼皮甚至未抬半下:“不渴。”
沈椿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勤快小孩,并且坚信勤能补拙,她不死心地问:“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你的?”
谢钰居然微微颔首:“有。”
沈椿眼睛一亮,追问:“什么什么?”
谢钰瞟了她一眼:“安静。”
她在这儿献半天殷勤,谢钰还真做到了八风不动,半点反应也没有。
沈椿一下子蔫了。
平日里早该完成的事,现在还没写完一半,谢钰目光投向一张拜帖,上面有他分神误写的错字——他,谢钰,写错了自己的名字。
他面无表情地一拂衣袖,这页拜帖便不动声色地飘进了纸篓里。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谢钰写到傍晚,又看了会儿书,直到入睡的点儿了,他才起身:“我去外院了。”
在查清楚她的身世之前,谢钰暂时不打算和她同房,因为第二晚被沈椿摸了几把,谢钰一晚上都未睡好,所以他这几日宁可去床铺坚硬的外院就寝,活像一个死守贞 操的贞洁烈男。
沈椿也不敢发表意见,等他收拾好床褥,她忽然问了句:“你明儿早上是五更上朝吗?”
谢钰的婚假一共有五天,今天就是最后一日,明天就该继续当差了。
谢钰有点诧异她会这问这个,回首看去一眼:“不错。”
沈椿哦了声,再没说什么。
虽然是五更上朝,但谢钰四更就得起床洗漱更衣,等他收拾停当跨出院门,发现沈椿居然捏着两团油纸包在院门处等着。
谢钰敛眉,神色不悦:“我似乎告诉过你,外院不可随意出入,若要进来,也得派下人先来知会一声。”
沈椿本来一副兴冲冲的表情,被他训了一句,有些委屈地扁扁嘴巴:“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她揭开两个油纸包,里面放着两个热气腾腾的饭团:“我听说你们上朝的时候没得饭吃,所以赶早起来给你做了两个饭团,你先垫吧垫吧。”
谢钰愣了下。
上朝的时间是在五更,自然是没空吃早饭的,谢钰也早习惯了空腹去上朝。
那两个饭团,一个洒了杏干果脯,闻着有股清甜的香气,一个裹了熏肉腊肠,润润地泛着油光,她大概是拿不准他的口味,所以做了一甜一咸两种。她着意捏的小巧,方便他携带。
他顿了顿:“为什么早起给我做饭团?”
沈椿对他的问题反而疑惑:“我总不能让自己相公饿着肚子去当差吧?”她很是讲究地道:“早饭晚吃或者不吃,对肠胃都不好。”
“相公...”谢钰生涩地把这二字重复了一遍,伸手接过:“多谢。”
他停了会儿,略有生硬地补上称谓:“娘子。”
沈椿听他这话怪郁闷的:“一家人,客气啥。”
饭团热腾腾得熨帖着手心,谢钰还想说什么,又觉着别扭。
他不自在地道:“改日送你去谢家女学念书吧。”
......
谢钰下朝之后,长乐便与他报道:“陈侍郎那位夫人还是守口如瓶,一丝话风都不肯往外漏。”他不免嘿了声:“这夫人也奇了,妾室和私生子都踩到脸上了,她竟还护着陈侍郎和陈家。”
他不免嘀咕:“枉费您一番好心,为了庇护她,特地把她弄到咱们谢家女学当先生。”
谢钰微拧了下眉,却并不多言:“陈元轶查的如何了?”
他又递了封密函上来:“这个私生子倒是查出点眉目来,此人因是娼妓所出,虽得陈侍郎疼爱,身份却是见不得光的,所以自小养在边陲小城,也是因为年前嫡长子病故,陈家后继无人,陈夫人不得已松口让他进府入宗祠,不过大抵是因为身份微贱的缘故,他性子阴狠残暴,在家中便常虐打奴仆,倒因此合了代王的胃口。”
他轻哼了声:“这人在小城里当土霸王当惯了,没少干些欺男霸女的事儿,如今年不过十九,身边貌美丫鬟就有十数个,听说当初在小城住着的时候,家里还有一妾室...”
谢钰轻挑眉:“妾室?”
他内宠颇多,却都是丫鬟侍婢之流,未曾过明路,可见他虽好色,却并不把女色放在心上,那女子既然能成为他过了明路的妾室,应该是极得他宠爱的。
长乐撇了撇嘴,表情嫌恶:“他今日在酒肆和人闲聊时说,他那宠妾腿侧有一颗桃花痣,最是得他喜爱,真是放荡!“
谢钰也微微皱了下眉:“既然这女子如此得宠,那她人现在何处?为何不曾跟随陈元轶来到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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