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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 16 章

    一身单薄麻衣的男孩儿赤脚漂浮在艾尔菲斯床前,塞缪尔抱着臂膀,如墨黑眸中倒映的是被莹润白光包围的小少年。

    男孩儿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还未接触过魔法,甚至根本不信魔法的存在都能靠体质吸引来这么多光明元素,甚至可以说颇得元素喜爱,真是……

    可惜,生在这种地方,难有接触魔法的机会——也不知道该说这小崽子是幸运,还是不幸。

    无法被纳入体内,只能在艾尔菲斯周身磨蹭的光明元素太多,在黑暗中略微刺眼,塞缪尔动了下手指,黑暗凝聚在少年身边,驱逐了仅他一人可见的光芒。

    黑暗完全不会对塞缪尔的夜视造成阻碍,回忆起温斯特睡前的对话,他略带疑惑地看着艾尔菲斯稚嫩无害的睡颜——

    一个长于山野,长年被那个老牧师洗脑的小崽子,不敬神明也就罢了,居然能说出这般通透的话?

    加上成熟的处事态度,以及看似擅于交际,实则冷漠淡然、与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出挑气质,塞缪尔怎么看艾尔菲斯都不是个正常小孩儿。

    快速把记忆中选择重生的神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像小崽子这样滥好心、脾气好还不蠢,让他看着不那么烦的,好像还真没有。

    而且那些家伙只会挑有利于变强的地方重生,绝不会来这小破地方。

    有趣,若是在神陨时代之前遇到,说不准他会捡回去养着玩儿了。

    长发及肩的小孩儿冷着脸,他几乎确定这小崽子不正常,却一时想不出原因……也不急,再观察几年好了。

    不过……如果他想再继续了解这小崽子,或者想继续留在这个没有威胁的环境好好长大,就不能凭借梦境向失忆的自己逐步开封记忆了,再这样下去,‘温斯特’都要因为害怕伤害到他的好哥哥而跑路了。

    塞缪尔可不想让这具身体四处折腾,连饭都吃不饱,他又不能长时间出来。

    反正就算彻底苏醒也无急事可做,就让‘温斯特’再长几年,到了不易受惊的年龄,他再继续开封记忆好了。

    塞缪尔正做着决定,倏地烦躁皱眉——头痛。

    不过才醒一会儿,这废物体魄就受不住万年的记忆,开始排斥完整意识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出现了。

    小孩儿又想到了什么,脸上尽是不爽,伸手扯了扯沉睡的艾尔菲斯的脸颊以做报复。

    如果让曾经被塞缪尔赤手空拳打成肉饼的魔龙看到这场报复,准会气活过来!

    塞缪尔的不爽源于他接收到的新记忆。

    洗衣烧火做饭也就罢了,他也不是受了恩惠还白吃白住占人便宜的性子(打架抢劫靠实力说话的事情除外),而且自己也不再是无需进食的神明之躯了,学点生存技能也行。

    但是做竹编草编、晒干货、菜地浇水捉虫拔野草、浆果园撵鸟,还打扫肮脏的兔圈???

    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等耐心!

    问题是做这些事赚那么点钱币,还不是给自己用的,‘温斯特’可是一心想着全部存着给哥哥买好东西!

    这种如此看重某个人的感觉,让曾经看谁都烦、无聊了宁愿打架睡觉的塞缪尔极度不适应——若不是确定了这具身体是在母体死亡后他才占据了地盘,塞缪尔都要怀疑这个满心只有哥哥的人是另一个灵魂了。

    然而塞缪尔性格再冷血霸道,也不至于对小恩人做什么,顶多就捏捏别人脸颊,然后吞下这口气,憋屈地回去沉睡了——小崽子,我们来日方长。

    艾尔菲斯被施了点手段,被扯了脸颊也没感觉,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让脾气不好的黑暗神感到不爽却暂时束手无策的人。

    翌日醒来,艾尔菲斯照旧神清气爽,精神饱满,温斯特正与他相反。

    小孩儿头疼欲裂,但并不想告诉哥哥惹他担心,他昨晚一夜无梦,虽然身体不舒服,心里倒是松了口气。

    艾尔菲斯看出了小孩儿脸色不好,走路都有些不稳,一逼问才知道是头疼,也没其它症状,艾尔菲斯便当作温斯特这段时间压力大,没休息好。

    这下可拨动了艾尔菲斯的某根神经——他当初不就是因为没休息好才猝死的吗!

    少年不容拒绝地将小孩儿留在屋子里休息,这两天什么都不许做,只管吃睡,无聊了就看看书。

    自那日起,温斯特再也没有做过噩梦,之前升起的要离开利塞镇,以免哥哥会遭受厄运的想法也逐渐消失。

    大概是哥哥说的那样吧,他越害怕什么事,就越会梦见它们。

    那天晚上得知哥哥不会害怕恶魔之后,他压力小了一些,便没再梦见那些奇怪的事情了。

    转眼就过了两人相识的第二个冬天,温斯特身高抽条明显,幸好艾尔菲斯也处于长个儿的年龄,所以他始终比小孩儿高一头。

    温斯特的头发一直留着,如今已经可以和艾尔菲斯一样束起来了。

    男孩子用布条扎起深琥珀色的长发,穿着一身简单的灰白上衣、棕色长裤和能裹住小腿的靴子,腰间别着一把匕首。

    简朴的打扮也不会让他变得泯然众人,只因他长相亮眼,但没人会以‘可爱’来形容他,虽年龄不大,小脸的线条却有几分攻击性的俊郎。

    温斯特的面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沉,小小年纪便有了些不可招惹的气势。

    与他共骑一马的艾尔菲斯跟温斯特差不多打扮,旁人看到他俩,又一次在心里感叹卡文牧师可真会捡孩子,两个小孩儿不但聪明懂事,长相也俊俏。

    这是艾尔菲斯养孩子的第二个夏天。

    今日,包括他们俩和威尔大叔之内的八个人要进城一趟。

    艾尔菲斯主要是过去核对账目,顺便看看生意上有没有麻烦。

    其他青壮年男人都是商队的成员,背上背着大刀,甭管会不会耍,一队人看起来威慑力是有了的,一般的劫匪不会撞上来。

    至于混进队里的温斯特……其实不是来帮忙的,是艾尔菲斯想带他家乖孩子进城逛逛。

    温斯特坐在前面,从哥哥手中拿过了缰绳,“你抓着我,我来驾马。”绳子粗糙,会摩疼哥哥的手。

    艾尔菲斯只当小孩儿图新鲜图刺激,喜欢策马奔腾的感觉,无所谓地松开了绳子,他相信温斯特的骑术水平。

    既艾尔菲斯参与进拉斐城的饮食行业已经过去了四年,加上特产店售卖的那些便于远程输送的货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过来吃喝或者进货。

    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过来给他们薅羊毛,艾尔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体吸引力。

    受限于资源和技术水平,艾尔菲斯也不能让拉斐城添各种新玩意儿,他只是让莫恩传话,跟到店吃饭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里的卫生情况,再沿路贴着墙做些花坛,让旅人看着心情惬意。

    把路修平稳些,每条街可以安置几条长椅供人休息,最好城里有护卫巡逻,禁止盗窃和斗殴行为,让旅人有安全感。

    这些小事吩咐一声便可,都不需要出什么钱,城主当然愿意给他的最大纳税人一个面子。

    况且他也知道旅游业能带来大利益,听了主意后一点都不拖延,很快就派人执行了。

    艾尔菲斯让莫恩买下了酒馆对面的店改建成旅馆,布局和配置都是严格按照他的要求来,建成后自然成为了最受旅人欢迎的住宿地方。

    旅人多了自然会带动了经济,拉斐城做其它买卖的商人也对自己的行业燃起了热情。

    卖服饰的有了更多创新,卖酒的开始调制不同口感,做陶土容器的开始琢磨其它精美造型……就连妓院的姑娘们都打扮的更好看了。

    城里的铺子,甭管做什么生意,都购买了利塞镇的竹灯笼,天色一暗就挂在门口点上灯,也不用担心稍微吹点风火就熄了。

    不少旅人喜欢在昏黄灯光下散步,别有意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比被贵族和教廷垄断的照明珠、还有那些精美昂贵的琉璃灯盏要好,毕竟这种灯笼大家都买得起啊!

    这样没过多久,拉斐城又在外多了万星城、明火城、美食城等别称,名声已经小范围传播了出去。

    如今,拉斐城环境好、风气好,吃喝住宿的条件甚至比王城舒服,临走前还能带些有趣的玩意儿离开。

    除了地方偏还没有传送阵、没有珍贵的魔导材料,甚至连高等一些的魔法药剂都没有,倒也没有其它大缺点了。

    当然,艾尔菲斯这种隔一段时间才进城一次,办完事就走的人还没有机会听到这种缺点。

    ——

    “艾尔少爷,您来了,我来栓马,您进去坐着吧。”

    有足够的营养,又有钱买魔药,几年下来,十一岁的莫娜已经长成很健康的小姑娘了。

    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对艾尔菲斯笑得真挚,对温斯特却只是礼节性地打了招呼——她和利塞镇的小孩儿们一样,都不太喜欢这个莫名出现就成了艾尔菲斯弟弟的男孩儿。

    若是温斯特是讨喜的性格,或许会被同龄人接纳,但是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冷漠又无趣,看起来脾气不好,很难相处,孩子们都觉得他是艾尔哥哥/少爷意外摊上的大麻烦。

    艾尔菲斯照旧带着温斯特到酒馆后院休息。

    小少年给弟弟梳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骑这么久的马累不累?我们去对面的旅馆休息一晚,明日回去也可以。”

    温斯特身上骨肉酸痛,但他不是很在乎,不过哥哥也一定累了……

    “嗯,我想明天回去。”

    兄弟俩聊了几句,这些年吃的越发圆润的格雷大叔笑着找过来了。

    “艾尔,你们兄弟俩来的正好,这两日城主府安排了天赋测试,三年一次呢,艾尔上次就没进城,这次正好赶上,你俩等会儿吃了饭就去摸摸那水晶球。”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刚才路过了排着长队的地方,从刚出生的婴儿到二三十岁测了好几次始终没有放弃的年轻人顶着大太阳排了两条街,靠近测试点的地方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拉斐城再小再偏也是个城,参与魔法天赋测试的人也够多了,硬是没有一个人让那个透明水晶球有点动静——艾尔菲斯也不觉得它会有动静,不过是权贵圈钱的幌子罢了。

    没错,每个人在测试的时候要缴纳三十枚铜币,听起来并不贵,但这么多人交的钱加起来,城主府这次又能捞不少呢。

    少年悠悠地喝了一口清香花茶,“我就懒得去排队了,我肯定没什么天赋。”

    他才不当冤大头。

    格雷大叔搓搓手,期待地看着他:“莫恩莫娜兄妹俩大清早就去测了,可惜测魔水晶没有动静,不过我们都觉得,如果是你的话,一定会让水晶亮起来的!”

    几人是真心觉得艾尔菲斯无所不能,就算他测出了极高的魔法天赋,也不会觉得震惊。

    艾尔菲斯好笑问道:“您在城里住了三十多年了,见了那么多次天赋测试,有见过水晶发亮吗?”

    却没想到格雷眼睛一亮,“倒是有过一次,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的事情了,城主的弟弟让水晶变成了红色,听说是什么六品火系天赋,然后他很快就被送去王城了。”

    艾尔菲斯更愿意相信人家本来就要送孩子去王城发展,顺便走前做了一场戏。

    “哎,不知道传闻是不是真的,只有魔法师的后裔觉醒天赋的机会更大,咱们这些祖上就是平民的真的就几万人里可能才出一个奇迹?”

    艾尔菲斯:“……”咋滴,这种天赋主要靠基因遗传?

    格雷叹息完,又憨笑着跟少年说:“艾尔定然就是那个奇迹了,哦,对了,小温斯特看起来也是有天赋的,怎么样,你们要去试试看吗?”

    艾尔菲斯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严重怀疑格雷大叔是看脸定天赋——您跟温斯特就见过三次,也没怎么说话,根本不熟好不好。

    “不去。”

    温斯特安静坐在旁边,他对此事也没兴趣,况且若他真有魔法天赋,定然是黑暗系,要避免接触测魔水晶才对。

    格雷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开始跟艾尔菲斯闲聊了。

    “我今年都在店里见过两位魔法师大人了,还有好几位剑师,放在以前,人家才不会绕路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嘿~多亏了艾尔的乡亲们做的好东西,还有这些美味的食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

    少年挑眉,来了一分兴致:“您怎么就知道有魔法师过来了?莫非是见到他们使出了什么神奇的手段?”

    格雷遗憾摇头,“这倒没有,又没有发生打斗,人家没有理由出手,我也是看他们穿着的法袍和手法杖认出身份的。”

    格雷和莫恩等人相信艾尔菲斯有魔法天赋,并非只因为他过于出色,看起来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样子,还因为他的气质和魔法师大人们有些相似……

    虽然艾尔看着温和,却总有种强大的、与他们一众平民格格不入的气场,让他不敢真的拿人当小孩儿对待,哦!还有小温斯特也给他同样的感觉。

    这兄弟俩一看就跟他们普通人不一样,就算没有魔法天赋,说不定有剑术天赋呢!

    大概还是听闻太多受了影响,艾尔菲斯小时候还不信魔法存在,如今也对此有了点期待,听到格雷的回答,也不知是失望多些,还是意料之中的心情多些。

    艾尔菲斯不知道别人对他有多自信,他和温斯特吃了午餐,去旅馆睡了一会儿,就去同一条街上的特产店核对账目了。

    至于商队的其他人,大家买好了镇民们需要的东西后,就提前回去了。

    艾尔菲斯还记得让他们给卡文爷爷带话,明天再回家。

    啧,头一次在外过夜,还有点小开心。

    特产店生意不错,不止旅人,拉斐城的城民们也喜欢来买东西。

    艾尔菲斯正要踏进门,正巧有个女人走了出来,两人打了照面,皆是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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