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你以为我不嫌吗?”
宋清杳反驳了一句。
可话说出口时,人已经走远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的背影颀长优雅,一只手夹着烟,烟雾蔓延,顺着他的手背一点点向上蜿蜒,宋清杳就这么默默的望着他,明亮的眼眸里没有半分的情绪,只是坐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坐到腿不再发麻时,才赫然想起来,她是来这里干什么的。
但就在站起来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情绪裹挟着她,令她难以思考反抗,脑海不自觉的品味着刚才与沈明衿交谈的点点滴滴。
往日温情与现在的冷漠陌生冲撞,就像是两股不同的气流在她脑海。
最后,她握紧了手掌,指甲嵌入肉里,带来了丝丝的痛感。
天渐暗,走出交易中心时,外面已然灯火辉煌。
呈洲距离京市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她没法赶回去,只能在这边的宾馆将就一晚。
由于位置较为偏僻,在城中村附近,打车的费用较高,所以只坐到东侧路口就停下了,剩下的路程便徒步而行。
路灯一闪一闪,更显周围昏暗、潮湿阴森。
越过人行道走到对面,就看见大桥底下有一辆面包车停着,旁边摆放着一个狗笼,笼子里装着几个垂头耷拉的小狗,有边牧、金毛、柯基……
还有一条狗被拴在笼子旁边,看样子是一只拉布拉多,不知道是饿的还是病了,骨瘦嶙峋,都能看到凸起来的骨头架子,身子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打量着从它眼前走过的人和车,旁边还站着几个一米七出头的男人,抽着烟,讲着本地话。
她随便扫了一眼就走过去了,可走过那辆车前时,趴在地上的狗子突然站了起来,朝着她狂吠,大有要朝着她扑来的趋势,可脖子上拴着的狗链却紧紧限制着它的动作。
因为在大桥底下,光线昏暗,她本来并没有多注意,直到这几声狂吠,她才回眸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就发现狗的眼角下方有一块很特殊的花色,这在拉布拉多里并不常见。
她尝试性的喊道:“有福?”
狗子叫得更大声了,拼命挣扎着朝着她扑来,甚至因为力道太大,将锁链拽得发出阵阵响声,前半身都站了起来,两只爪子做出祭拜的动作。
“有福!?”宋清杳不可置信的看着它,连忙朝着它跑了过去,一把将它在怀中。
狗子激动得不行,尾巴摇得快上天了,在她怀里拼命叫着。
宋清杳激动的抱着它,却只摸到了粗糙的毛发,整个背部的骨头凸起,骨架的模样清晰可见,臭味夹杂着尿味形成了难以言喻的味道,直冲鼻间,可见它受了多少委屈。
它脖子上戴着一条很重的狗链,限制着它的范围,狗链晃动发出的响声很快引来了车里人的注意。
两三个男人从车前走到车后,看见了宋清杳的身影,以及被她抱在怀里的有福。
几人目目相觑,眼神交流,明显明白了这是遇到狗主人了。
几人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拽着有福的狗链,拽得它龇牙咧嘴的狂叫,然后冲着宋清杳说:“买狗吗?不买就别摸!”
“这是我的狗。”她站起身来,“请你们还给我。”
果然。
但那又怎样?一个女人而已。
他们的态度突然变了,变得强硬,变得狠厉,“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想白嫖直接说好吧!告诉你,这狗没有五千休想带走!”
五千块,她当然可以给。
只是有福被欺负成这样,心里气不过,并不想把五千块给这些偷狗贼。
几人很快就撕扯在一起。
她一个女人被团团包围,一张嘴说不过三张嘴。
就在此时,一辆车停在了旁边的街道上,车窗摇下,“清杳?”
这么一喊,宋清杳回眸望去,就看见阚静仪从车上走了下来。
光线昏暗,但也能看得清楚,眼前这个女人穿着富贵,从头到脚的名牌货,连随便披的一件坎肩都贵得要命,更别说她坐的车子了。眼尖的男人一眼就看得出是价值两百多万的雷克萨斯ls600hl,是有钱人啊。
买狗跟偷狗被抓顶多是关几天就出来了,可是得罪了有钱人,那就得赔钱!
想到这,几人目目相觑,争抢的动作愈发狠厉。
争抢间,狗子被抓疼了,嗷嗷大叫,凄厉的叫喊声传遍整个桥底。
阚静仪见状,便立刻上前帮忙,那几个人一边怒吼,一边用本地话交流,看那表情和动作,应该都是在骂她们。
其中有个男人狠狠推了阚静仪一把,阚静仪不敌,便撞在了旁边的狗笼上,手背被撞出红印来,再看那些人已经从车里抽出刀子,吓得她脸色大变。
帮宋清杳可以,但是帮她有性命之忧,那就得考虑考虑了。
她慌慌张张地说:“清杳,我叫我男朋友来帮你,你等我。”
捂着发红的手臂朝着车边走去,拿出手机给沈明衿打电话,电话刚接通,她就哭哭啼啼地说:“明衿,快来救我……”
而宋清杳还抱着有福不肯撒手。
天知道这一撒手,有福被他们带走后会遭遇怎样的境地,有可能会被端上餐桌,有可能会被卖到下一户人家。
有福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露出了紧咬的牙齿,就是不肯喊,只是呜呜咽咽的哼唧着。
“妈的,找死是不是!”
有个男人实在是忍不下去了,直接举起刀子喊道:“松不松手,不松手我这一刀就直接捅死它,我们得不到,你也得不到!”
宋清杳咬着牙,“有种你就捅。”
原以为只是吓唬的话,没想到对方怒急攻心,还真就一刀捅了下来。
那一瞬,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就是在想,不能伤到有福,手几乎是在刀子落下的瞬间就接住了,刀口狠狠地刺入肉里,剧烈的刺痛感瞬间通过掌心蔓延至全身,破开的伤口顺着掌心一滴滴的往下淌,落在了有福的皮毛上,有福似乎知道她在做什么,呜咽声更大了。
站在不远处的阚静仪看到这一幕,被吓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你们,你们敢用刀子,我报警……”
她慌里慌张的打电话报警,可这一举动直接把几人给惹火了,他们一把抢过她的手机,将她狠狠推到在了宋清杳身边,“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着,他们就开始朝着两人打去。
宋清杳不想阚静仪受伤的,因为她背后的靠山是沈明衿。
这个男人,她跟了些日子,心里是了解的,护短护起来要人命。
阚静仪要是因为她受伤,别说还钱了,就是再欠上三百亿也是分分钟的事。
于是一只手抱着有福,一只手抱着阚静仪,小小的身子护着一人一狗,所有的巴掌和拳头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疼吗?
是疼的。
可是比起被亲生妹妹打断手。
比起家人的漠视、沈明衿的离开,那些疼又不是那么疼了。
爷爷在世的时候跟她说过一句话,记忆深刻,他说,她跟宋薇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懂得忍,一个懂得叫,忍的那个,一定会比叫的那个过得辛苦,过得累。她问爷爷为什么,爷爷说,因为忍的那个人,连一句痛都不会喊,连一句‘我想要’都说不出口,爷爷慈祥的摸了摸她的头,问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这般能忍?
她想了很久,回了爷爷一句,我怕。
怕说出口就会失去很多。
怕说出‘我想要’那三个字时,被人会以为她贪得无厌,本来还像是她的东西,顷刻之间就没了。
她不像宋薇,想要什么就大胆地说,性格热情奔放,很得人欢喜。而她想要一点东西,要很努力、很努力,努力到极致了,那些东西才有可能会属于她。
所以,挨打是疼的。
但是她能忍。
打了几下,一辆车子疾驰过来,停在路边。
率先走下来的不是沈明衿,而是几个保镖,锁定了阚静仪的身影后,便直接冲了过来。
因天气太黑,再加上宋清杳抱着她,也没多想,上去就是狠狠一脚。
这一脚,直接把宋清杳踹飞一米远,整个人撞在了旁边的狗笼上,发出锒铛的声响。
顿时,头晕眼花。
等她稍稍回神时,就看见阚静仪扑进沈明衿的怀里,她哭得很伤心、很难过,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双手抓着他的衬衫,哭得不能自理。沈明衿很温柔的擦拭着她脸上的泪痕,一点一点,用指尖拂去,然后吻了吻她的额头,说:“别怕。”
阚静仪怕什么?
全程都是她护着她。
倒是她。
她真的好怕,手像钻心一样的疼,头也疼,哪哪都疼。刀子捅下来的时候就在想,万一死了,会不会有人记得她?
沈明衿呢,他会想她吗?
如今看到他们紧紧相拥的画面,她觉得,他不会。
阚静仪害怕得不行,哭着说:“快回去!快回去!”
“好,带你走。”沈明衿二话没说,搂着她就往回走。
剩下的那几个保镖则把那几人拳打脚踢,走到宋清杳跟前时,才赫然发现是个女人。
这才意识到之前踢错人了。
他将她扶了起来,给了一叠现金,说了句‘抱歉,刚才以为你们一伙的’。
宋清杳紧紧握着受伤的手没有说话。
警察来得很是时候,一下子就将几个人给控制住了。
做现场调查的时候,发现了宋清杳——她的脸上红肿淤青、右手手掌有一道非常深的伤口,还在不断往外冒血,一滴滴血顺着她的掌心滴落在地面上,看起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一个女警要带她去附近医院看看再做笔录,她摇摇头,指着旁边的狗,“这是我的狗,我要带它走。”
“好,做了检查,录了笔录你就可以带它走。”
宋清杳想了想,这才答应下来,乘坐警车去市立医院检查。
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急症室里人多得很,一打听才知道很多小孩都感冒了,呈洲的气温一降再降,许多体弱的孩子和老人都受不住这股冷空气,即便是快凌晨,来就诊的病人也很多。
女警帮她挂了号,前面排着几十人,两人坐在长椅上等着。
但宋清杳手上的伤太渗人了,还在不断往下面淌着血,女警起身去跟护士要了一些棉签和纸巾擦拭。
伤可见骨,这么深的伤,别说涂药了,就是碰一下都疼。
女警全程是皱着眉头的,因为看见她的伤都觉得自己的手掌在隐隐作痛,可宋清杳全程都没什么表情,只是趴坐那里,静静的看着她处理伤口,还不忘说声‘谢谢,给你们添麻烦了。’
这么漂亮的女孩,像花儿一样,别说男人了,就是她们看了都觉得惊艳,受伤成这样,那双水雾的眼睛还是清澈明亮。
女警忍不住问:“刚才听那些人说,你是为了救那条小狗才受伤的,那是你丢的吗?”
“是我前男友丢的。”她坐在那里,平静的回答,“看样子,已经被丢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说实话,她也没想过沈明衿会恨她恨到这个地步。
分手了,就将有福赶出去,任它自生自灭。
“别难过,至少现在狗狗找回来了。”
她‘嗯’了一声,靠着椅子,只觉得眼皮重的厉害,不知不觉就沉睡过去。
*
一个小时后,沈明衿出现在了医院,等他来到宋清杳的病房时,她已经睡着了,小小的,蜷缩成一团,睡在四人间里,左边睡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树,呼噜声打得震天响,左边躺着个小女孩,女孩的父母都在这陪床,把过道占满,人都走不过去。
女警跟他交代了一些情况,睨他,“我局里还有事,我要先走了,她通讯录里也没几个人,你要是认识她爸妈就叫过来吧。”
沈明衿没说话。
等女警走后,他往走廊尽头看了一眼,见那边有护士,便拦下来询问,“有包间吗?单人的那种。”
“有。”
“把109号房3床的病人挪到单人间,费用我出。”
宋清杳在睡梦中被人挪到了顶楼的单人病房里,房内很安静,有独立卫浴和一个小阳台,沈明衿没开灯,就坐在对面的沙发上,阳台的窗帘没有拉,清冷的月色透过玻璃窗散落进来,将他侧脸的轮廓照映得愈发深邃。
他就坐在那里,漆黑的瞳仁里没有半分情绪。
就那么几个小时的功夫,她伤成这副德性。
医生说她手有旧伤,像是被人打断过,手腕处有明显伤痕,至于新伤已经进行了缝合手术,由于伤得很深,部分是没有打麻药的,医生问他是不是她男朋友,他沉默了片刻,说不是,然后问他,她家人有在呈洲吗?他说一个疯了,一个死了。
医生摇摇头,说了一句真可怜,这姑娘。
可怜?
沈明衿倒不觉得她可怜,如果她真的已经可怜到这个地步,欠了一屁股债回国,从未想过要来找他帮忙,宁愿打扮的花枝招展在外面陪酒。
想到这,他不禁垂下头,露出一抹讥讽的笑意。
放在旁边的手机亮了起来,低头一看,是沈明雅发来的信息。
沈明雅:[哥,你是不是又去找宋清杳了?]
沈明雅:[你是不是疯了,那个女人多讨厌啊!]
沈明雅;[@爸爸,@妈妈,爸妈你们来评评理,哥哥又去找那个宋清杳了,公司有人说了,他批了三亿多给她。]
沈明衿拿着手机,看着父母在群里连声讨伐宋清杳的所作所为时,他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了很久,没有回一句话。
随后就把手机反扣在沙发上,微微仰头看着天花板,漆黑深邃的眼眸里装着复杂的情绪,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好像身体从万米高空坠落,失重席卷而来。
瞳孔不断的放大缩小,呼吸也变得急促。
就在他快要控制不住时,躺在病床上的宋清杳突然轻哼了一声,像小猫的哼叫,在这寂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大声。
他猛地回过神来,定睛看着她。
她翻了个身,好像碰到了手上的伤口,疼得她发出了声音,紧跟着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黑暗并未让她恢复意识,只是捂着手哼叫,不知道过了多久,略带睡意的腔调轻飘飘的传来,“哥哥,我渴。”
听到那两个熟悉的字眼,沈明衿几乎也是条件反射的‘嗯’了一声,全然没发觉她喊得有多不对劲,而他回得也多不对劲。
走到旁边倒了杯温水,折回到她身边,将水杯递到她唇边,害怕她喝不到,便用一只手扶着她的后颈,将她的身子微微支起,顺利的让水进入她的嘴里。
她喝了两口,慢慢的举起了包裹纱布的手。
黑暗中,两人目光相撞,灼热的呼吸在交融,气温在升高。
他把杯子放到旁边的桌子上,低头看着她的手掌,指尖摩挲着,这种感觉实在有些微妙和奇妙,过去这么久了,她只要稍稍一抬手,他就明白她是想要他安慰,因为很疼很疼,所以想他说些好听的话。
可指尖在触摸到那层厚厚的纱布时,却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他究竟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安慰她?来哄她?
想了很久,居然得不出答案,他没有身份来哄她,也不能说那些让她高兴、开心的话。
他只能说:“宋清杳,我们分手了,分手三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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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杳反驳了一句。
可话说出口时,人已经走远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的背影颀长优雅,一只手夹着烟,烟雾蔓延,顺着他的手背一点点向上蜿蜒,宋清杳就这么默默的望着他,明亮的眼眸里没有半分的情绪,只是坐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坐到腿不再发麻时,才赫然想起来,她是来这里干什么的。
但就在站起来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情绪裹挟着她,令她难以思考反抗,脑海不自觉的品味着刚才与沈明衿交谈的点点滴滴。
往日温情与现在的冷漠陌生冲撞,就像是两股不同的气流在她脑海。
最后,她握紧了手掌,指甲嵌入肉里,带来了丝丝的痛感。
天渐暗,走出交易中心时,外面已然灯火辉煌。
呈洲距离京市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她没法赶回去,只能在这边的宾馆将就一晚。
由于位置较为偏僻,在城中村附近,打车的费用较高,所以只坐到东侧路口就停下了,剩下的路程便徒步而行。
路灯一闪一闪,更显周围昏暗、潮湿阴森。
越过人行道走到对面,就看见大桥底下有一辆面包车停着,旁边摆放着一个狗笼,笼子里装着几个垂头耷拉的小狗,有边牧、金毛、柯基……
还有一条狗被拴在笼子旁边,看样子是一只拉布拉多,不知道是饿的还是病了,骨瘦嶙峋,都能看到凸起来的骨头架子,身子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打量着从它眼前走过的人和车,旁边还站着几个一米七出头的男人,抽着烟,讲着本地话。
她随便扫了一眼就走过去了,可走过那辆车前时,趴在地上的狗子突然站了起来,朝着她狂吠,大有要朝着她扑来的趋势,可脖子上拴着的狗链却紧紧限制着它的动作。
因为在大桥底下,光线昏暗,她本来并没有多注意,直到这几声狂吠,她才回眸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就发现狗的眼角下方有一块很特殊的花色,这在拉布拉多里并不常见。
她尝试性的喊道:“有福?”
狗子叫得更大声了,拼命挣扎着朝着她扑来,甚至因为力道太大,将锁链拽得发出阵阵响声,前半身都站了起来,两只爪子做出祭拜的动作。
“有福!?”宋清杳不可置信的看着它,连忙朝着它跑了过去,一把将它在怀中。
狗子激动得不行,尾巴摇得快上天了,在她怀里拼命叫着。
宋清杳激动的抱着它,却只摸到了粗糙的毛发,整个背部的骨头凸起,骨架的模样清晰可见,臭味夹杂着尿味形成了难以言喻的味道,直冲鼻间,可见它受了多少委屈。
它脖子上戴着一条很重的狗链,限制着它的范围,狗链晃动发出的响声很快引来了车里人的注意。
两三个男人从车前走到车后,看见了宋清杳的身影,以及被她抱在怀里的有福。
几人目目相觑,眼神交流,明显明白了这是遇到狗主人了。
几人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拽着有福的狗链,拽得它龇牙咧嘴的狂叫,然后冲着宋清杳说:“买狗吗?不买就别摸!”
“这是我的狗。”她站起身来,“请你们还给我。”
果然。
但那又怎样?一个女人而已。
他们的态度突然变了,变得强硬,变得狠厉,“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想白嫖直接说好吧!告诉你,这狗没有五千休想带走!”
五千块,她当然可以给。
只是有福被欺负成这样,心里气不过,并不想把五千块给这些偷狗贼。
几人很快就撕扯在一起。
她一个女人被团团包围,一张嘴说不过三张嘴。
就在此时,一辆车停在了旁边的街道上,车窗摇下,“清杳?”
这么一喊,宋清杳回眸望去,就看见阚静仪从车上走了下来。
光线昏暗,但也能看得清楚,眼前这个女人穿着富贵,从头到脚的名牌货,连随便披的一件坎肩都贵得要命,更别说她坐的车子了。眼尖的男人一眼就看得出是价值两百多万的雷克萨斯ls600hl,是有钱人啊。
买狗跟偷狗被抓顶多是关几天就出来了,可是得罪了有钱人,那就得赔钱!
想到这,几人目目相觑,争抢的动作愈发狠厉。
争抢间,狗子被抓疼了,嗷嗷大叫,凄厉的叫喊声传遍整个桥底。
阚静仪见状,便立刻上前帮忙,那几个人一边怒吼,一边用本地话交流,看那表情和动作,应该都是在骂她们。
其中有个男人狠狠推了阚静仪一把,阚静仪不敌,便撞在了旁边的狗笼上,手背被撞出红印来,再看那些人已经从车里抽出刀子,吓得她脸色大变。
帮宋清杳可以,但是帮她有性命之忧,那就得考虑考虑了。
她慌慌张张地说:“清杳,我叫我男朋友来帮你,你等我。”
捂着发红的手臂朝着车边走去,拿出手机给沈明衿打电话,电话刚接通,她就哭哭啼啼地说:“明衿,快来救我……”
而宋清杳还抱着有福不肯撒手。
天知道这一撒手,有福被他们带走后会遭遇怎样的境地,有可能会被端上餐桌,有可能会被卖到下一户人家。
有福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露出了紧咬的牙齿,就是不肯喊,只是呜呜咽咽的哼唧着。
“妈的,找死是不是!”
有个男人实在是忍不下去了,直接举起刀子喊道:“松不松手,不松手我这一刀就直接捅死它,我们得不到,你也得不到!”
宋清杳咬着牙,“有种你就捅。”
原以为只是吓唬的话,没想到对方怒急攻心,还真就一刀捅了下来。
那一瞬,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就是在想,不能伤到有福,手几乎是在刀子落下的瞬间就接住了,刀口狠狠地刺入肉里,剧烈的刺痛感瞬间通过掌心蔓延至全身,破开的伤口顺着掌心一滴滴的往下淌,落在了有福的皮毛上,有福似乎知道她在做什么,呜咽声更大了。
站在不远处的阚静仪看到这一幕,被吓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你们,你们敢用刀子,我报警……”
她慌里慌张的打电话报警,可这一举动直接把几人给惹火了,他们一把抢过她的手机,将她狠狠推到在了宋清杳身边,“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着,他们就开始朝着两人打去。
宋清杳不想阚静仪受伤的,因为她背后的靠山是沈明衿。
这个男人,她跟了些日子,心里是了解的,护短护起来要人命。
阚静仪要是因为她受伤,别说还钱了,就是再欠上三百亿也是分分钟的事。
于是一只手抱着有福,一只手抱着阚静仪,小小的身子护着一人一狗,所有的巴掌和拳头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疼吗?
是疼的。
可是比起被亲生妹妹打断手。
比起家人的漠视、沈明衿的离开,那些疼又不是那么疼了。
爷爷在世的时候跟她说过一句话,记忆深刻,他说,她跟宋薇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懂得忍,一个懂得叫,忍的那个,一定会比叫的那个过得辛苦,过得累。她问爷爷为什么,爷爷说,因为忍的那个人,连一句痛都不会喊,连一句‘我想要’都说不出口,爷爷慈祥的摸了摸她的头,问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这般能忍?
她想了很久,回了爷爷一句,我怕。
怕说出口就会失去很多。
怕说出‘我想要’那三个字时,被人会以为她贪得无厌,本来还像是她的东西,顷刻之间就没了。
她不像宋薇,想要什么就大胆地说,性格热情奔放,很得人欢喜。而她想要一点东西,要很努力、很努力,努力到极致了,那些东西才有可能会属于她。
所以,挨打是疼的。
但是她能忍。
打了几下,一辆车子疾驰过来,停在路边。
率先走下来的不是沈明衿,而是几个保镖,锁定了阚静仪的身影后,便直接冲了过来。
因天气太黑,再加上宋清杳抱着她,也没多想,上去就是狠狠一脚。
这一脚,直接把宋清杳踹飞一米远,整个人撞在了旁边的狗笼上,发出锒铛的声响。
顿时,头晕眼花。
等她稍稍回神时,就看见阚静仪扑进沈明衿的怀里,她哭得很伤心、很难过,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双手抓着他的衬衫,哭得不能自理。沈明衿很温柔的擦拭着她脸上的泪痕,一点一点,用指尖拂去,然后吻了吻她的额头,说:“别怕。”
阚静仪怕什么?
全程都是她护着她。
倒是她。
她真的好怕,手像钻心一样的疼,头也疼,哪哪都疼。刀子捅下来的时候就在想,万一死了,会不会有人记得她?
沈明衿呢,他会想她吗?
如今看到他们紧紧相拥的画面,她觉得,他不会。
阚静仪害怕得不行,哭着说:“快回去!快回去!”
“好,带你走。”沈明衿二话没说,搂着她就往回走。
剩下的那几个保镖则把那几人拳打脚踢,走到宋清杳跟前时,才赫然发现是个女人。
这才意识到之前踢错人了。
他将她扶了起来,给了一叠现金,说了句‘抱歉,刚才以为你们一伙的’。
宋清杳紧紧握着受伤的手没有说话。
警察来得很是时候,一下子就将几个人给控制住了。
做现场调查的时候,发现了宋清杳——她的脸上红肿淤青、右手手掌有一道非常深的伤口,还在不断往外冒血,一滴滴血顺着她的掌心滴落在地面上,看起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一个女警要带她去附近医院看看再做笔录,她摇摇头,指着旁边的狗,“这是我的狗,我要带它走。”
“好,做了检查,录了笔录你就可以带它走。”
宋清杳想了想,这才答应下来,乘坐警车去市立医院检查。
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急症室里人多得很,一打听才知道很多小孩都感冒了,呈洲的气温一降再降,许多体弱的孩子和老人都受不住这股冷空气,即便是快凌晨,来就诊的病人也很多。
女警帮她挂了号,前面排着几十人,两人坐在长椅上等着。
但宋清杳手上的伤太渗人了,还在不断往下面淌着血,女警起身去跟护士要了一些棉签和纸巾擦拭。
伤可见骨,这么深的伤,别说涂药了,就是碰一下都疼。
女警全程是皱着眉头的,因为看见她的伤都觉得自己的手掌在隐隐作痛,可宋清杳全程都没什么表情,只是趴坐那里,静静的看着她处理伤口,还不忘说声‘谢谢,给你们添麻烦了。’
这么漂亮的女孩,像花儿一样,别说男人了,就是她们看了都觉得惊艳,受伤成这样,那双水雾的眼睛还是清澈明亮。
女警忍不住问:“刚才听那些人说,你是为了救那条小狗才受伤的,那是你丢的吗?”
“是我前男友丢的。”她坐在那里,平静的回答,“看样子,已经被丢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说实话,她也没想过沈明衿会恨她恨到这个地步。
分手了,就将有福赶出去,任它自生自灭。
“别难过,至少现在狗狗找回来了。”
她‘嗯’了一声,靠着椅子,只觉得眼皮重的厉害,不知不觉就沉睡过去。
*
一个小时后,沈明衿出现在了医院,等他来到宋清杳的病房时,她已经睡着了,小小的,蜷缩成一团,睡在四人间里,左边睡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树,呼噜声打得震天响,左边躺着个小女孩,女孩的父母都在这陪床,把过道占满,人都走不过去。
女警跟他交代了一些情况,睨他,“我局里还有事,我要先走了,她通讯录里也没几个人,你要是认识她爸妈就叫过来吧。”
沈明衿没说话。
等女警走后,他往走廊尽头看了一眼,见那边有护士,便拦下来询问,“有包间吗?单人的那种。”
“有。”
“把109号房3床的病人挪到单人间,费用我出。”
宋清杳在睡梦中被人挪到了顶楼的单人病房里,房内很安静,有独立卫浴和一个小阳台,沈明衿没开灯,就坐在对面的沙发上,阳台的窗帘没有拉,清冷的月色透过玻璃窗散落进来,将他侧脸的轮廓照映得愈发深邃。
他就坐在那里,漆黑的瞳仁里没有半分情绪。
就那么几个小时的功夫,她伤成这副德性。
医生说她手有旧伤,像是被人打断过,手腕处有明显伤痕,至于新伤已经进行了缝合手术,由于伤得很深,部分是没有打麻药的,医生问他是不是她男朋友,他沉默了片刻,说不是,然后问他,她家人有在呈洲吗?他说一个疯了,一个死了。
医生摇摇头,说了一句真可怜,这姑娘。
可怜?
沈明衿倒不觉得她可怜,如果她真的已经可怜到这个地步,欠了一屁股债回国,从未想过要来找他帮忙,宁愿打扮的花枝招展在外面陪酒。
想到这,他不禁垂下头,露出一抹讥讽的笑意。
放在旁边的手机亮了起来,低头一看,是沈明雅发来的信息。
沈明雅:[哥,你是不是又去找宋清杳了?]
沈明雅:[你是不是疯了,那个女人多讨厌啊!]
沈明雅;[@爸爸,@妈妈,爸妈你们来评评理,哥哥又去找那个宋清杳了,公司有人说了,他批了三亿多给她。]
沈明衿拿着手机,看着父母在群里连声讨伐宋清杳的所作所为时,他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了很久,没有回一句话。
随后就把手机反扣在沙发上,微微仰头看着天花板,漆黑深邃的眼眸里装着复杂的情绪,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好像身体从万米高空坠落,失重席卷而来。
瞳孔不断的放大缩小,呼吸也变得急促。
就在他快要控制不住时,躺在病床上的宋清杳突然轻哼了一声,像小猫的哼叫,在这寂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大声。
他猛地回过神来,定睛看着她。
她翻了个身,好像碰到了手上的伤口,疼得她发出了声音,紧跟着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黑暗并未让她恢复意识,只是捂着手哼叫,不知道过了多久,略带睡意的腔调轻飘飘的传来,“哥哥,我渴。”
听到那两个熟悉的字眼,沈明衿几乎也是条件反射的‘嗯’了一声,全然没发觉她喊得有多不对劲,而他回得也多不对劲。
走到旁边倒了杯温水,折回到她身边,将水杯递到她唇边,害怕她喝不到,便用一只手扶着她的后颈,将她的身子微微支起,顺利的让水进入她的嘴里。
她喝了两口,慢慢的举起了包裹纱布的手。
黑暗中,两人目光相撞,灼热的呼吸在交融,气温在升高。
他把杯子放到旁边的桌子上,低头看着她的手掌,指尖摩挲着,这种感觉实在有些微妙和奇妙,过去这么久了,她只要稍稍一抬手,他就明白她是想要他安慰,因为很疼很疼,所以想他说些好听的话。
可指尖在触摸到那层厚厚的纱布时,却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他究竟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安慰她?来哄她?
想了很久,居然得不出答案,他没有身份来哄她,也不能说那些让她高兴、开心的话。
他只能说:“宋清杳,我们分手了,分手三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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