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蛮荒,就是蛮荒,无法可改
哈桑之所以能容忍云初带着马贼们在柘枝城里劫掠,完全是因为劫掠的损失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
现在,云初抢劫完毕之后,再一把火将柘枝城烧了,这就无法容忍了。
虽然柘枝城里的贵族们,刚刚还相互残杀的人头滚滚的,等到柘枝城里燃起大火之后,他们就迅速的停止了战斗,开始重新商议结盟,准备全力应对云初这个外来者。
酣战了整整一天,他们早就到了人困马乏的时候,想要追杀刚刚离开柘枝城的云初这伙马贼,首先就要休息一下,顺便喝点水,吃点饭。
他们喝了水囊里的水,又从药杀水里提来了清水做饭,等他们喝完了水,吃完了饭之后,哈桑突然发现,他的武士们开始上吐下泻了。
一时之间,就在这个满是尸体的战场上,一股股恶臭腾空而起……
伐什干在清点了自家的健康武士之后,发现人数比哈桑的健康武士多,随即,战事再起。
云初是最后离开柘枝城的,在他之前,很多柘枝城的石国人也跟着老贼他们走了。
他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老贼们才跟着走的,而是已经习惯了跟着财富走,没有那些财富,一些金匠,铜钱,银匠,地毯,皮匠,铁匠,乐师,舞姬们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不论这些财富是属于谁的,财富的主人都需要利用这些工匠把财富进行升值。
哪怕那些强盗会组建一个强盗之城,他们也会是强盗之城里面的百姓。
云初走的时候,夯土城墙上的木质建筑也开始着火了,就在柘枝城这座巨大的火堆边上,还有一群人正在舍生忘死的战斗着。
“这就是我看不起他们的原因……”
云初在绕过山口的时候,最后看了一眼那些人,对梁英道。
有两千多个石国人跟着老贼们走了,老贼们其实是一群非常有趣的人。
这一趟,在柘枝城没有杀多少人,也没有损失多少人的情况下,搬空了柘枝城,对于这个结果,他们非常的满意。
他们知道那些工匠跟着他们过来的意义,也就愿意尽可能的帮助他们。
他们有好多好多的骆驼,那些骆驼在背负货物的同时,也能背负好几个人。
有了这些人,旅途上并不会寂寞,那些乐师总是会弹奏起美妙的音乐,那些被阉割过的伶人总是会引吭高歌,这就让这一支庞大的驼队,变成了一座移动的城镇。
每到宿营的时候,工匠们就会寻找那些老贼们,想要把他们手里的金币变成精美的金器,银匠,铜匠们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而那些皮匠们往往会拿出自己制作的裘衣跟老贼们换取金币,或者铜币。
篝火边上的柘枝舞真的很好看,那些美丽的舞娘们,在通过舞蹈充分展现了自己弹性惊人的腰肢,以及曼妙的身体之后,就会去寻找那些有很多钱的老贼们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一个令人心动的高价。
最美,最妖娆的舞姬会含着金杯,倒仰身体,抖动着腰肢倒退着将金杯送到云初面前。
云初不想碰她的金杯,也不知道这只杯子被多少人用过,所以,往金杯里丢一枚金币之后,舞姬就会把目标转向商队的第二号人物梁英。
梁英也不会接受舞姬的好意,所以也丢了一枚金币到金杯里。
然后,舞姬就会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人才到老贼这里,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拉住四肢,接受了她的好意。
耳边淫靡的声音响起,那些乐师就开始疯狂的奏乐,拿上就有更多的舞姬学那个最美丽的舞姬一样,叼着银杯,铜杯抖动着腰肢从云初这边开始献媚。
云初往每一个经过面前的金杯,银杯,铜杯里丢一枚金币,梁英也是一样。
跟云初用欣赏的目光看那些舞姬不同,梁英的眼中多少有一些鄙夷之意。
“永远都不要鄙视别人的谋生之道,尤其是在我们刚刚打劫完柘枝城的情况下。”云初用肩膀碰一碰梁英。
梁英皱眉道:“真的不用讲礼义廉耻吗?”
云初大笑道:“我们的祖宗在一千七百年前的周代,才创造出来了礼,因为有了礼的存在,我们的族群才有了秩序可言。
有了礼之后,直到春秋时期,我们才完善了礼,创造出来了礼义廉耻的说法。
在这之前,我们的先祖,过的日子甚至还不如这些石国人,以青天为幕,以大地为床,以风雨雷电为乐,努力繁衍之下,才有我们的部族的繁盛。
那个时候的西域,还是荒蛮之地,他们知道如何种植粮食,如何饲养牲畜,却没有诞生出礼这样的东西。
没有诞生出一个被所有人公认的秩序与规矩,这就导致强权成了唯一可以让人低头的规则。
这些舞姬做的所有事情,其实就是她们的求生之道,谈不到荒淫,也谈不到礼义廉耻。
在这片荒漠之中,活下去才是天地间最大的道理。
你可以不喜欢她们的行为,但是啊,不能鄙视她们的行为,她们是一群努力构建自己幸福生活的人。”
云初说着话,又拿起一枚金币,如同一个冤大头一般将金币丢进了一个胸膛上满是污垢的苍老舞姬口中的陶碗。
梁英瞅着那个激动地快要晕过去的老舞姬,也就学云初的样子将一枚金币丢进了破碗。
虽然到了老贼们那里之后,老舞姬被踢出来了,陶碗也破了,那个老舞姬却不以为意,将自己赚到的两枚金币贴在自己的眼睛上,幸福的模样,就连给她提供睡觉热量的骆驼都在为她高兴。
“这就是钱的作用?”梁英再一次发出了感慨。
梁建方家里出来的败家子,对于钱这个东西是没有什么概念的,以前他花钱的时候也都是如此的豪爽,不过,他从来没有观察过那些从他手里赚到钱的人的神情。
瞅着那个老舞姬握着两枚金币,在骆驼边上翩翩起舞的样子,他立刻就觉得今天一天下来,就数这一枚金币花的最为值得。
“这就是君侯在万年县给百姓们带来福利之后的心情吗?”
梁英捂着自己的胸口问。
云初笑道:“赠人花朵,手有余香,吾辈诸人想要真正活得愉快,就必须有万贯家财,一朝散尽的勇气,也必须有茕茕孑立于闹市,翻掌为云,覆掌为雨,万千金银顷刻可聚的本领,如此,方为大丈夫。”
梁英仰慕的瞅着云初道:“君侯有这样的本事,别人不成。”
云初笑道:“既然如此,你就必须努力做到这一点,这世上,人的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也唯有这样,才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底气。
所以呢,一个大的家族,它的大绝对不在它有多少钱粮,有多少人手,而是看这个家里到底有多少可以翻云覆雨的人才。”
梁英盘算一下自己家,最后叹口气道:“我们家里至今依靠的还是老祖昔日立下的军功,而这些军功,这些年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
云初觉得今天跟梁英说的话已经足够多了,也就不打算继续往深里说了。
就他雁门郡公府邸,如果再不出一两个可用的人才,两代人之后,将泯然于众人矣。
希望梁英能通过这一遭的经历,有所成长,也算是偿还了昔日梁建方对自己的提拔之恩。
军方老臣的子嗣凋零的厉害,尤其是在皇帝开启了真正的科考制度之后,他们入仕的渠道陡然被收紧,想要再通过荐举入仕,如今基本上已经成了泡影。
武勋世家的子弟想要出一个读书好的人,几乎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哪怕他们有很好的老师来教育,与那些读书世家出来的人依旧没有法子比拟。
就像晋昌坊办的私塾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在过去的五年中,私塾先生教会了晋昌坊里的孩子们认识了大量的字,学会了简单的算数。
其实,也就仅此而已,想要更进一步进入四门学,进入太学,进入国子监,云初根本就不敢抱这样的希望。
没有个十数年的耕耘,没有一代又一代学子前赴后继的试错,晋昌坊的私塾书院,想要出一个太学生,很难。
云初自己之所以被人高看一眼的原因,就在于他可以进四门学,而后入太学,最后在进士科的考试中拿到了第九的名次。
晋昌坊有钱,有书店,有私塾,有先生,在这样好的条件下都很难出现人才,那些荒僻的地方想要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更是难上加难。
儒家的学问从来就不便宜……
看着那个老舞姬举着两枚金币载歌载舞的样子,云初就不得不佩服李治在西域的手段。
等佛门收纳了西域人之心的时候,儒家的治世之道,估计将会在西域之地大行其道。
无论如何,看李治的安排,他应该是一个能走长路的皇帝。
戈壁上不起沙暴的时候,天空就如同淡青色的果冻一般,云初想要伸出手去触碰一下,什么都没有抓到,假如他的手臂足够长,可以触摸到青天的话,那种感觉应该是非常非常Q弹的。
一切都很顺利,所以,生活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不知大雁塔下的虞修容带着三个孩子是否安好。
第一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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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柘枝城里的贵族们,刚刚还相互残杀的人头滚滚的,等到柘枝城里燃起大火之后,他们就迅速的停止了战斗,开始重新商议结盟,准备全力应对云初这个外来者。
酣战了整整一天,他们早就到了人困马乏的时候,想要追杀刚刚离开柘枝城的云初这伙马贼,首先就要休息一下,顺便喝点水,吃点饭。
他们喝了水囊里的水,又从药杀水里提来了清水做饭,等他们喝完了水,吃完了饭之后,哈桑突然发现,他的武士们开始上吐下泻了。
一时之间,就在这个满是尸体的战场上,一股股恶臭腾空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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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是最后离开柘枝城的,在他之前,很多柘枝城的石国人也跟着老贼他们走了。
他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老贼们才跟着走的,而是已经习惯了跟着财富走,没有那些财富,一些金匠,铜钱,银匠,地毯,皮匠,铁匠,乐师,舞姬们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不论这些财富是属于谁的,财富的主人都需要利用这些工匠把财富进行升值。
哪怕那些强盗会组建一个强盗之城,他们也会是强盗之城里面的百姓。
云初走的时候,夯土城墙上的木质建筑也开始着火了,就在柘枝城这座巨大的火堆边上,还有一群人正在舍生忘死的战斗着。
“这就是我看不起他们的原因……”
云初在绕过山口的时候,最后看了一眼那些人,对梁英道。
有两千多个石国人跟着老贼们走了,老贼们其实是一群非常有趣的人。
这一趟,在柘枝城没有杀多少人,也没有损失多少人的情况下,搬空了柘枝城,对于这个结果,他们非常的满意。
他们知道那些工匠跟着他们过来的意义,也就愿意尽可能的帮助他们。
他们有好多好多的骆驼,那些骆驼在背负货物的同时,也能背负好几个人。
有了这些人,旅途上并不会寂寞,那些乐师总是会弹奏起美妙的音乐,那些被阉割过的伶人总是会引吭高歌,这就让这一支庞大的驼队,变成了一座移动的城镇。
每到宿营的时候,工匠们就会寻找那些老贼们,想要把他们手里的金币变成精美的金器,银匠,铜匠们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而那些皮匠们往往会拿出自己制作的裘衣跟老贼们换取金币,或者铜币。
篝火边上的柘枝舞真的很好看,那些美丽的舞娘们,在通过舞蹈充分展现了自己弹性惊人的腰肢,以及曼妙的身体之后,就会去寻找那些有很多钱的老贼们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一个令人心动的高价。
最美,最妖娆的舞姬会含着金杯,倒仰身体,抖动着腰肢倒退着将金杯送到云初面前。
云初不想碰她的金杯,也不知道这只杯子被多少人用过,所以,往金杯里丢一枚金币之后,舞姬就会把目标转向商队的第二号人物梁英。
梁英也不会接受舞姬的好意,所以也丢了一枚金币到金杯里。
然后,舞姬就会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人才到老贼这里,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拉住四肢,接受了她的好意。
耳边淫靡的声音响起,那些乐师就开始疯狂的奏乐,拿上就有更多的舞姬学那个最美丽的舞姬一样,叼着银杯,铜杯抖动着腰肢从云初这边开始献媚。
云初往每一个经过面前的金杯,银杯,铜杯里丢一枚金币,梁英也是一样。
跟云初用欣赏的目光看那些舞姬不同,梁英的眼中多少有一些鄙夷之意。
“永远都不要鄙视别人的谋生之道,尤其是在我们刚刚打劫完柘枝城的情况下。”云初用肩膀碰一碰梁英。
梁英皱眉道:“真的不用讲礼义廉耻吗?”
云初大笑道:“我们的祖宗在一千七百年前的周代,才创造出来了礼,因为有了礼的存在,我们的族群才有了秩序可言。
有了礼之后,直到春秋时期,我们才完善了礼,创造出来了礼义廉耻的说法。
在这之前,我们的先祖,过的日子甚至还不如这些石国人,以青天为幕,以大地为床,以风雨雷电为乐,努力繁衍之下,才有我们的部族的繁盛。
那个时候的西域,还是荒蛮之地,他们知道如何种植粮食,如何饲养牲畜,却没有诞生出礼这样的东西。
没有诞生出一个被所有人公认的秩序与规矩,这就导致强权成了唯一可以让人低头的规则。
这些舞姬做的所有事情,其实就是她们的求生之道,谈不到荒淫,也谈不到礼义廉耻。
在这片荒漠之中,活下去才是天地间最大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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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英瞅着那个激动地快要晕过去的老舞姬,也就学云初的样子将一枚金币丢进了破碗。
虽然到了老贼们那里之后,老舞姬被踢出来了,陶碗也破了,那个老舞姬却不以为意,将自己赚到的两枚金币贴在自己的眼睛上,幸福的模样,就连给她提供睡觉热量的骆驼都在为她高兴。
“这就是钱的作用?”梁英再一次发出了感慨。
梁建方家里出来的败家子,对于钱这个东西是没有什么概念的,以前他花钱的时候也都是如此的豪爽,不过,他从来没有观察过那些从他手里赚到钱的人的神情。
瞅着那个老舞姬握着两枚金币,在骆驼边上翩翩起舞的样子,他立刻就觉得今天一天下来,就数这一枚金币花的最为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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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赠人花朵,手有余香,吾辈诸人想要真正活得愉快,就必须有万贯家财,一朝散尽的勇气,也必须有茕茕孑立于闹市,翻掌为云,覆掌为雨,万千金银顷刻可聚的本领,如此,方为大丈夫。”
梁英仰慕的瞅着云初道:“君侯有这样的本事,别人不成。”
云初笑道:“既然如此,你就必须努力做到这一点,这世上,人的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也唯有这样,才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底气。
所以呢,一个大的家族,它的大绝对不在它有多少钱粮,有多少人手,而是看这个家里到底有多少可以翻云覆雨的人才。”
梁英盘算一下自己家,最后叹口气道:“我们家里至今依靠的还是老祖昔日立下的军功,而这些军功,这些年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
云初觉得今天跟梁英说的话已经足够多了,也就不打算继续往深里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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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方老臣的子嗣凋零的厉害,尤其是在皇帝开启了真正的科考制度之后,他们入仕的渠道陡然被收紧,想要再通过荐举入仕,如今基本上已经成了泡影。
武勋世家的子弟想要出一个读书好的人,几乎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哪怕他们有很好的老师来教育,与那些读书世家出来的人依旧没有法子比拟。
就像晋昌坊办的私塾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在过去的五年中,私塾先生教会了晋昌坊里的孩子们认识了大量的字,学会了简单的算数。
其实,也就仅此而已,想要更进一步进入四门学,进入太学,进入国子监,云初根本就不敢抱这样的希望。
没有个十数年的耕耘,没有一代又一代学子前赴后继的试错,晋昌坊的私塾书院,想要出一个太学生,很难。
云初自己之所以被人高看一眼的原因,就在于他可以进四门学,而后入太学,最后在进士科的考试中拿到了第九的名次。
晋昌坊有钱,有书店,有私塾,有先生,在这样好的条件下都很难出现人才,那些荒僻的地方想要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更是难上加难。
儒家的学问从来就不便宜……
看着那个老舞姬举着两枚金币载歌载舞的样子,云初就不得不佩服李治在西域的手段。
等佛门收纳了西域人之心的时候,儒家的治世之道,估计将会在西域之地大行其道。
无论如何,看李治的安排,他应该是一个能走长路的皇帝。
戈壁上不起沙暴的时候,天空就如同淡青色的果冻一般,云初想要伸出手去触碰一下,什么都没有抓到,假如他的手臂足够长,可以触摸到青天的话,那种感觉应该是非常非常Q弹的。
一切都很顺利,所以,生活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不知大雁塔下的虞修容带着三个孩子是否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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