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优胜劣汰适用于任何物种
李治好像什么都知道。
云初很确定,李治说墨子的世界是黑社会,墨子本人是黑老大,实际上是在说他呢。
李治认为云氏家学与墨家学说一脉相承,那么政治目的也就跟墨家是一脉相承的,再加上云初一贯看不起士大夫,反倒多关心小民利益,李治就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很自然的得出来一个奇怪的结论,那就是云初正在组建自己的黑社会,准备当黑老大。
在云初看来,李治的猜想正确了九成以上,除过黑社会,黑老大这两个名词云初不肯接受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是对的。
在封建皇朝的天空下,云初不考虑统治者的利益,不考虑士大夫们的利益的思想浪潮,催生出来的社会当然是黑社会。
云初在李治的独眼注视下,后背出了很多汗水,脸上却平静无波。
李治继续道:「如今天下大旱,别的人都不怎么着急,只有你把旱灾当成天下一等一的事情在操心,甚至不惜抛出什么冰河世纪这样奇怪的东西来警示世人。
你应该知道,全民富裕并不利于维持江山社稷的稳定。
这个世界需要一定数量的穷人,去干那些富人不愿意干的事情才好,如果都变得富裕了,国朝的号召力就会减弱,农夫会不安于土地,军人将不愿意死战,这可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出现这样的事情,可比区区旱灾更加的可怕。
现如今,大唐已经没有了外患,我们就必须将目光放在国内,士农工商四民的等级差不能轻易的没抹平,我们这些为政者,必须让百姓的头上永远都有一道可望而不可及的台阶。
每年都要让一部人爬上这道阶梯,成为世人的典范。
天灾的出现对国朝来说其实是一次遴选,将脆弱的一部分人筛选掉,将一部分蠢人筛选出来,让他们成为四民中的垫底人物。
让爬上来的人有了可以炫耀的对象,鄙视的对象,如此,奋斗,努力,刻苦钻研才有了真正的意义。
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长安城里真正的豪门大户,以前都座落在平民居住的地方,只有那些新进的官员,世家才愿意将自家的门楣落在在紧靠近皇城的地方。
你这些年在长安不断地将旧有,破烂的坊市改造一新,改善了长安人普通人的居住条件,那些世家大族其实是不愿意的,因为,昔日里的高门大户就没有那么显眼了。
再者,全民富裕其实就等于没有富裕。
一匹强壮的狼王领着一群恶狼才有真正的战斗力,一头强壮的狼王,如果领着一群吃成猪一样肥的狼,别说战斗了,就连羊都抓不回来。
你云初一向支持的共同富裕是不可行的,以后,不要再说了。」
云初听了李治的话,头皮都开始发麻了……半天才道:「利天下不可行?」
李治笑道:「没人能利天下,朕都办不到的事情,你以为你能办到?只要利天下这种事情还需要人去执行,利天下就会变成利一部分人,绝无惠及天下所有人的可能。
云初啊,这天下间所有的好东西都是争夺来的,比如江山,比如美人,比如钱财……等等等等,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人手中的好东西,绝对不是啥真正的好东西。
朕算起来是自古以来最仁慈的君王,因为朕在坐稳江山的局面下,重新分配了土地,给了天下人一个基本上公平的。
天助自助者!
这一次的旱灾,就是上天对朕四年前再次均分土地的做法给的反噬。
大唐承平日久,国策虽然不一定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却一定是基本上公平的,如果,还有人不能在这样的好时候做好抗击天灾的准备,他就活该被天灾吞灭。
所以呢,这就是文武百官们对抗击旱灾没有太关心的原因。
这一场旱灾,直到目前,还没有对大唐形成真正的威胁,那就不要去管它,等真正的灾难降临之后,百姓需要自救,等百姓的力量用尽之后,才是官府介入的时候,而且,官府的救助对象绝对只是针对一部分人,不可能是全部!
值得被拯救的人才会获得拯救,不值得拯救的人对大唐来说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死了也就死了。
大唐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狼群,也需要汰弱留强。
如果任由那些没有啥用处的人肆意繁衍,以后的大唐,就不能称之为狼群了,而是应该被称之为猪群。
云初啊,你也是一个真正牧过羊的人,朕来问你,你在西域牧羊的时候,每逢冬宰的时候,你是先杀那些病弱的羊呢,还是说先杀那些膘肥体壮的羊?」
云初瞅着独眼李治叹息一声道:「一定是先杀病弱的羊,保留膘肥体壮的羊,病弱的羊熬不过西域漫长而严寒的冬天。」
李治摊摊手道:「一理通,百理通,百官其实就是在帮助朕牧民,你觉得他们跟你在西域当羊倌有啥差别,手段有什么不同吗?」
云初长叹一声道:「臣总以为人应该是不同的。」
李治站起身,瞅着紫薇宫外的夕阳道:「你的想法虽然不对,却让朕的心头舒服,全天下官员都在当屠夫,突然出现一个喊住手的人,这个人的存在就弥足珍贵了。
朕今天把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既然你不想改变,那就继续保持你的本心吧,官当到你这个地步了,还有这样的想法,挺难得的。」
云初沉吟片刻道:「微臣想要回长安了。」
李治点点头道:「那就回去吧,朕也想在有生之年,看看你到底能把长安引导到何等的高度。」
云初告辞离开,李治带着巨熊亲自送他离开紫薇宫。
来到宫门前的时候,云初忽然转身对李治施礼道:「陛下但有所需,云初一定会守在陛下前边。」
李治笑吟吟地挥手道:「去吧,朕知道了。」
云初独自离开了皇城,枣红马就在皇城门口等他,云初扳鞍上马,坐上去的时候,枣红马的背就下沉一分,很快,枣红马又挺直了脊梁,驮着云初朝白马寺边上的云氏前进。
回到家里,殷二虎用手抹一把枣红马身上淡粉色的汗水,对云初道:「君侯,该换马了,枣红马已经老了。」
云初点点头道:「我十三岁得到这匹马,已经二十一年了……」
亲自把咋枣红马送进马棚,云初亲自给马洗刷了一番,这才阴沉着一张脸回到了后宅。
虞修容送进来一壶茶水,靠在云初身边道:「夫君今日进宫不愉快吗?」
云初点点头道:「所有的事情都不对劲,所有的人都不对劲,阿容,我想回长安了。」
虞修容叹口气道:「长安有别于大唐其余地方的时候,其余地方就会疏远长安,这是一定的,夫君在洛阳处处不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长叹一声道:「陛下真的要把我囚禁在长安这座孤城中了。」
虞修容轻笑一声道:「没什么不好的。」
云初喝一口茶水点点头道:「确实没有啥不好的……」
等虞修容离开了,云初就把今日与皇帝的对话,默写了一遍,看着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些文字看了许久,他竟然寻找不出这些话的漏洞何在。
这是一篇很符合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话,很有道理,且是科学的。
就是没啥人味。
全家吃晚饭的时候,云初看谁都不顺眼,尤其是李思,她竟然让妇人给
开了脸,脸蛋上细微的绒毛不见了,整张脸成了一个剥皮的鹅蛋。
见阿耶看自己的目光不善,李思几乎要把脸埋进饭碗里,还不断地用脚踢云瑾,希望他能帮自己说说话。
于是,云瑾放下饭碗看着李思笑道:「思思今天很漂亮啊。」
虞修容白了云瑾一眼。
云锦故意侧过脸,露出自己鬓角附近的淡黄色的绒毛。
云鸾不解的看看姐姐哥哥们,觉得这件事与自己无关,就继续低头大吃。
云瑾帮李思发话了,云初与李思的关系立刻就变成了公公与儿媳的关系,就不好再说李思的不是了。
云初责罚李思的时候,一般都是用师父的名义进行的,偶尔还会用养父的名义,这两个身份怎么惩罚李思都在理,唯独公公这个身份就很尴尬了。
「孩儿已经向陛下请辞秘书一职,陛下答应了,准许孩儿回长安与思思完婚。」
云初点点头道:「礼部,宗正寺操持,到时候充当男方主家的人应该是纪王慎,背思思出嫁的应该是雍王贤。」
李思娇滴滴的来到云初面前行礼道:「谢过阿耶帮孩儿争脸面。」
云初哼了一声,继续吃饭。
李思本就是一个滚刀肉,虽然阿耶现在看她不顺眼,李思觉得这不是啥大事,一旦自己嫁过来了,给阿耶生一个孙子,阿耶最疼爱的孩子一定还是自己!
云瑾见李思不被阿耶待见,连忙道:「孩儿还要去楼观台参与辩经事宜,不知阿耶有没有啥要吩咐的?」
云初沉吟片刻道:「与虎谋皮,火中取栗都需要你拿出真正的本事出来。」
云瑾笑道:「邀请佛道入客居长安,孩儿晓得了,不过,在这之前,阿耶是不是先把积欠佛门的那些钱给还清楚,否则,孩儿就没法子硬气的说话。」
云初看一眼云瑾道:「要是把钱都还了,老子还用得着让你提前去楼观台?」
云瑾的眉头皱成了一疙瘩,为难的对云初道:「阿耶,道门不值三百万贯啊……」
云初不耐烦的道:「自己想办法,你师爷一个人就值几百万贯。」
听到家主口出大逆不道之言,连老神仙这等人物都标注好了价钱,云氏能上桌吃饭的除云初一人之外,齐齐地低头吃饭,似乎今晚的饭食格外的好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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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很确定,李治说墨子的世界是黑社会,墨子本人是黑老大,实际上是在说他呢。
李治认为云氏家学与墨家学说一脉相承,那么政治目的也就跟墨家是一脉相承的,再加上云初一贯看不起士大夫,反倒多关心小民利益,李治就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很自然的得出来一个奇怪的结论,那就是云初正在组建自己的黑社会,准备当黑老大。
在云初看来,李治的猜想正确了九成以上,除过黑社会,黑老大这两个名词云初不肯接受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是对的。
在封建皇朝的天空下,云初不考虑统治者的利益,不考虑士大夫们的利益的思想浪潮,催生出来的社会当然是黑社会。
云初在李治的独眼注视下,后背出了很多汗水,脸上却平静无波。
李治继续道:「如今天下大旱,别的人都不怎么着急,只有你把旱灾当成天下一等一的事情在操心,甚至不惜抛出什么冰河世纪这样奇怪的东西来警示世人。
你应该知道,全民富裕并不利于维持江山社稷的稳定。
这个世界需要一定数量的穷人,去干那些富人不愿意干的事情才好,如果都变得富裕了,国朝的号召力就会减弱,农夫会不安于土地,军人将不愿意死战,这可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出现这样的事情,可比区区旱灾更加的可怕。
现如今,大唐已经没有了外患,我们就必须将目光放在国内,士农工商四民的等级差不能轻易的没抹平,我们这些为政者,必须让百姓的头上永远都有一道可望而不可及的台阶。
每年都要让一部人爬上这道阶梯,成为世人的典范。
天灾的出现对国朝来说其实是一次遴选,将脆弱的一部分人筛选掉,将一部分蠢人筛选出来,让他们成为四民中的垫底人物。
让爬上来的人有了可以炫耀的对象,鄙视的对象,如此,奋斗,努力,刻苦钻研才有了真正的意义。
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长安城里真正的豪门大户,以前都座落在平民居住的地方,只有那些新进的官员,世家才愿意将自家的门楣落在在紧靠近皇城的地方。
你这些年在长安不断地将旧有,破烂的坊市改造一新,改善了长安人普通人的居住条件,那些世家大族其实是不愿意的,因为,昔日里的高门大户就没有那么显眼了。
再者,全民富裕其实就等于没有富裕。
一匹强壮的狼王领着一群恶狼才有真正的战斗力,一头强壮的狼王,如果领着一群吃成猪一样肥的狼,别说战斗了,就连羊都抓不回来。
你云初一向支持的共同富裕是不可行的,以后,不要再说了。」
云初听了李治的话,头皮都开始发麻了……半天才道:「利天下不可行?」
李治笑道:「没人能利天下,朕都办不到的事情,你以为你能办到?只要利天下这种事情还需要人去执行,利天下就会变成利一部分人,绝无惠及天下所有人的可能。
云初啊,这天下间所有的好东西都是争夺来的,比如江山,比如美人,比如钱财……等等等等,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人手中的好东西,绝对不是啥真正的好东西。
朕算起来是自古以来最仁慈的君王,因为朕在坐稳江山的局面下,重新分配了土地,给了天下人一个基本上公平的。
天助自助者!
这一次的旱灾,就是上天对朕四年前再次均分土地的做法给的反噬。
大唐承平日久,国策虽然不一定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却一定是基本上公平的,如果,还有人不能在这样的好时候做好抗击天灾的准备,他就活该被天灾吞灭。
所以呢,这就是文武百官们对抗击旱灾没有太关心的原因。
这一场旱灾,直到目前,还没有对大唐形成真正的威胁,那就不要去管它,等真正的灾难降临之后,百姓需要自救,等百姓的力量用尽之后,才是官府介入的时候,而且,官府的救助对象绝对只是针对一部分人,不可能是全部!
值得被拯救的人才会获得拯救,不值得拯救的人对大唐来说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死了也就死了。
大唐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狼群,也需要汰弱留强。
如果任由那些没有啥用处的人肆意繁衍,以后的大唐,就不能称之为狼群了,而是应该被称之为猪群。
云初啊,你也是一个真正牧过羊的人,朕来问你,你在西域牧羊的时候,每逢冬宰的时候,你是先杀那些病弱的羊呢,还是说先杀那些膘肥体壮的羊?」
云初瞅着独眼李治叹息一声道:「一定是先杀病弱的羊,保留膘肥体壮的羊,病弱的羊熬不过西域漫长而严寒的冬天。」
李治摊摊手道:「一理通,百理通,百官其实就是在帮助朕牧民,你觉得他们跟你在西域当羊倌有啥差别,手段有什么不同吗?」
云初长叹一声道:「臣总以为人应该是不同的。」
李治站起身,瞅着紫薇宫外的夕阳道:「你的想法虽然不对,却让朕的心头舒服,全天下官员都在当屠夫,突然出现一个喊住手的人,这个人的存在就弥足珍贵了。
朕今天把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既然你不想改变,那就继续保持你的本心吧,官当到你这个地步了,还有这样的想法,挺难得的。」
云初沉吟片刻道:「微臣想要回长安了。」
李治点点头道:「那就回去吧,朕也想在有生之年,看看你到底能把长安引导到何等的高度。」
云初告辞离开,李治带着巨熊亲自送他离开紫薇宫。
来到宫门前的时候,云初忽然转身对李治施礼道:「陛下但有所需,云初一定会守在陛下前边。」
李治笑吟吟地挥手道:「去吧,朕知道了。」
云初独自离开了皇城,枣红马就在皇城门口等他,云初扳鞍上马,坐上去的时候,枣红马的背就下沉一分,很快,枣红马又挺直了脊梁,驮着云初朝白马寺边上的云氏前进。
回到家里,殷二虎用手抹一把枣红马身上淡粉色的汗水,对云初道:「君侯,该换马了,枣红马已经老了。」
云初点点头道:「我十三岁得到这匹马,已经二十一年了……」
亲自把咋枣红马送进马棚,云初亲自给马洗刷了一番,这才阴沉着一张脸回到了后宅。
虞修容送进来一壶茶水,靠在云初身边道:「夫君今日进宫不愉快吗?」
云初点点头道:「所有的事情都不对劲,所有的人都不对劲,阿容,我想回长安了。」
虞修容叹口气道:「长安有别于大唐其余地方的时候,其余地方就会疏远长安,这是一定的,夫君在洛阳处处不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长叹一声道:「陛下真的要把我囚禁在长安这座孤城中了。」
虞修容轻笑一声道:「没什么不好的。」
云初喝一口茶水点点头道:「确实没有啥不好的……」
等虞修容离开了,云初就把今日与皇帝的对话,默写了一遍,看着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些文字看了许久,他竟然寻找不出这些话的漏洞何在。
这是一篇很符合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话,很有道理,且是科学的。
就是没啥人味。
全家吃晚饭的时候,云初看谁都不顺眼,尤其是李思,她竟然让妇人给
开了脸,脸蛋上细微的绒毛不见了,整张脸成了一个剥皮的鹅蛋。
见阿耶看自己的目光不善,李思几乎要把脸埋进饭碗里,还不断地用脚踢云瑾,希望他能帮自己说说话。
于是,云瑾放下饭碗看着李思笑道:「思思今天很漂亮啊。」
虞修容白了云瑾一眼。
云锦故意侧过脸,露出自己鬓角附近的淡黄色的绒毛。
云鸾不解的看看姐姐哥哥们,觉得这件事与自己无关,就继续低头大吃。
云瑾帮李思发话了,云初与李思的关系立刻就变成了公公与儿媳的关系,就不好再说李思的不是了。
云初责罚李思的时候,一般都是用师父的名义进行的,偶尔还会用养父的名义,这两个身份怎么惩罚李思都在理,唯独公公这个身份就很尴尬了。
「孩儿已经向陛下请辞秘书一职,陛下答应了,准许孩儿回长安与思思完婚。」
云初点点头道:「礼部,宗正寺操持,到时候充当男方主家的人应该是纪王慎,背思思出嫁的应该是雍王贤。」
李思娇滴滴的来到云初面前行礼道:「谢过阿耶帮孩儿争脸面。」
云初哼了一声,继续吃饭。
李思本就是一个滚刀肉,虽然阿耶现在看她不顺眼,李思觉得这不是啥大事,一旦自己嫁过来了,给阿耶生一个孙子,阿耶最疼爱的孩子一定还是自己!
云瑾见李思不被阿耶待见,连忙道:「孩儿还要去楼观台参与辩经事宜,不知阿耶有没有啥要吩咐的?」
云初沉吟片刻道:「与虎谋皮,火中取栗都需要你拿出真正的本事出来。」
云瑾笑道:「邀请佛道入客居长安,孩儿晓得了,不过,在这之前,阿耶是不是先把积欠佛门的那些钱给还清楚,否则,孩儿就没法子硬气的说话。」
云初看一眼云瑾道:「要是把钱都还了,老子还用得着让你提前去楼观台?」
云瑾的眉头皱成了一疙瘩,为难的对云初道:「阿耶,道门不值三百万贯啊……」
云初不耐烦的道:「自己想办法,你师爷一个人就值几百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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